黄浦项目,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办法,最高奖励1000万。

来源:广州橙知科技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9:34阅览:

项目内容
黄埔区2021年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办法部分事项

 
包含内容
企业人才奖、委托加工奖、上级工信部门扶持配套资金
 
 
申报期限
2022-09-22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企业人才奖
1、奖励金额是指当年申请企业对企业人才发放的个人工资薪金和股东股息红利所得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的15%,且不超过个人当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额的100%。
 
2、每家企业每年奖励对象不超过10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同一企业人才可连续3年进行申报。
 
3、每家企业每年累计奖励金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30%。
 
4、每位企业人才最终奖励金额计算精确到万元。
 
5、奖励金划入企业账户,企业按照20%的偶然所得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后再划入企业人才个人银行账户。
 
委托加工奖
按当年委托加工业务产值增量部分的1%、存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增量部分奖励最高1000万元,存量部分奖励最高200万元,计算公式如下:
 
1、在企业当年总产值、当年委托加工业务产值同比上年度均呈正增长的情况下,方可同时申请委托加工产值的增量、存量部分的奖励:增量部分奖励最高1000万元,存量部分奖励最高200万元。
 
2、对于不满足上述情况的,当年委托加工产值全部按照存量奖励标准1‰予以奖励,计算方式为:当年委托加工产值×1‰,奖励最高200万元。
 
上级工信部门扶持配套资金
对由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申报,且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获得国家、省、市工信部门扶持资金的项目或企业,按以下规定给予资金配套:
 
1、以事后补助的方式,分别按照国家、省、市工信部门扶持金额的100%、70%、50%比例给予资金配套,每个项目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2、每个企业每年度获得批复的本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项目配套资金的总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00万元,每个项目获得上级和本区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总额,超过部分不予配套。
 
具体申报条件
 
企业人才奖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并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第四条“经营贡献奖”的企业可享受企业人才奖励。
 
(三)申报奖励的企业人才应当是企业在职工作人员并在企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委托加工奖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
 
(二)当年有通过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和销售产品以扩大生产的本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委托加工业务是指区内企业直接提供主要原材料,委托区外企业加工生产,产成品由委托企业销售;或者是区内企业委托区外企业购买原材料并加工生产,事后结算原材料费用,产成品由委托企业销售,不包括部分工序委托后企业再加工的情况,加工企业在业务中只收取加工费。申请企业必须是委托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委托企业直接提供原材料。委托企业与加工企业有明确的委托加工合同,申请企业提供生产必需的原材料,且财务账上有明确的制造成本和原材料费用。
 
2、委托企业不直接提供原材料,由加工企业代为采购原材料,委托加工合同中需对代为购买原材料情况进行约定。且委托企业与加工企业之间要有明确的原材料费用与加工费结算凭证;若委托加工业务发票是以产品进行结算,除有结算凭证外,还需有能区分原材料费用与加工费的相关佐证材料。
 
上级工信部门扶持配套资金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
 
(二)由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申报,且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获得国家、省、市工信部门扶持资金的项目或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奖励。扶持和奖励时间以上级工信部门正式下达奖励资金项目计划的有关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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